山东省环境保护厅
关于对烟台莱州、龙口两市区域环境污染问题
实施挂牌督办的通知
鲁环函〔〕号
莱州市、龙口市人民政府:
年8月,我厅根据环保部对烟台莱州、龙口两市沿海直排口、入海河流及部分企业开展现场检查提供的问题线索,组织了现场督导,认定莱州、龙口两市存在严重的区域环境污染问题。我厅决定对莱州、龙口两市的区域环境污染问题实施挂牌督办。
请两市政府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按照督办要求(见附件),认真组织整改,切实解决区域环境污染问题,及时公开查处、整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要举一反三,查明问题原因,对存在的失职、渎职行为,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督办事项完成后,将解除挂牌督办书面申请(附相关材料)报送我厅。我厅将适时派员组织后督察,对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核查验收。
联系人:省环境监察总队田志海()
省环境保护厅韩冰()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
年9月14日
附件
环境问题基本情况及督办要求
一、基本情况
现场检查发现,燕京啤酒(莱州)公司部分车间生产废水未经处理直接偷排,排放口区域遗留洼地污染严重、散发恶臭;龙口市北河流域内有的未配套建设排污管道,有的未实施雨污分流,致使该区域内的部分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与雨水,通过北河混排入海。
二、督办要求
(一)责成莱州市政府依法对燕京啤酒(莱州)公司环境违法问题依法处理处罚到位、执行到位、整改到位,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涉嫌环境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责成莱州市政府对燕京啤酒(莱州)公司排放口区域遗留洼地开展环境综合整治。
(三)责成龙口市政府加快对北河流域环境综合整治进度,加快北河流域管网建设,严禁生产、生活废水直排入海,从根本上消除北河黑臭水体。
三、督办时限
(一)年9月30日前完成燕京啤酒(莱州)公司环境违法问题整改。
(二)年11月30日前完成燕京啤酒(莱州)公司排放口区域遗留洼地的环境综合整治。
(三)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龙口市北河流域环境综合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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