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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远这个村曾有人拾金不昧,其事迹记载

沿着国道从招远向龙口出发的话,快到两者之间的界河的时候,就会在路边看到一个叫作“东良”的村庄。这个村有千余户人家,是招远数得着的大村落。不过,这篇故事主要介绍的,并不是村庄本身,而是村里的一件好人好事。这件好人好事发生的年代比较久远,是在清朝雍正年间,如果不是记载在清代《招远县志》当中的话,恐怕现在村里的老人也讲不太清楚。东良村以刘姓居多,这件好人好事的主人公就姓刘。他名叫刘之珍,字宝石。在当时,他“拾金不昧”,得到了登州知府的嘉奖,因此在县志中留名,而这究竟是怎样一段经过呢?雍正六年的冬天,有一日,天降大雪,人们大多避在家中,出门者甚少。入夜之后,街上更是冷清。正是在这样一种静谧的雪夜气氛下,刘之珍在家里突然听到了一阵撞门声。感到惊讶的他,披衣开门一看,外面原来是一匹背负着箱笼的大马,刚才就是马撞门发出声响。但奇怪的是,门外只见马,不见人,刘之珍呼喊了半天,也不见有人回应。于是,刘之珍就暂时把马收留了下来。在古代,一匹马的价值已经不菲,更何况还背负着盛东西的箱笼。对于这种拾来的好东西,有的人或许抵挡不住诱惑。但刘之珍似乎并没有什么犹豫,第二天早上,他就招呼家里人,在周边四处张贴告示,寻找失主。果然,有一位过路的外地人前来认领。刘之珍很坦然的要把东西还给他,不过对方却说:“我是登州府的公差,这是替知府带的东西,不敢擅自领回。”言毕,他就回登州府(蓬莱)复命。现在的国道在胶东半岛这一段,在古代就是莱州府到登州府的官道,东良村向东不远处就是黄县的黄山馆驿站,推测当时有可能是赶上下雪天气,过路的公人和马匹走散,流落到了东良村。公差离开后的第二天,登州知府就派他的儿子来到刘之珍家里,检查东西没有丢失之后,问了刘之珍的姓名,称谢道别。刘之珍本来以为这件事已经结束。没想到,第二年春天,登州知府在招远知县的陪同下,亲自来到刘之珍的家中,为他立“匾”,以此表彰他“拾金不昧”的善行义举。这种礼遇,在古代也算是“光宗耀祖”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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