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定于年5月11日14时30分对以下标的依法按现状在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厅以电子竞价或现场竞价的方式进行公开整体拍卖,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以下简称标的):位于莱州市土山镇洼子村,房屋所有权证号为莱房权证土山镇字第号项下建筑面积.4平方米的房产及无证部分建筑面积.77平方米的房产;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莱州国用()第号项下.7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评估价.万元人民币,竞买保证金万元。
二、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和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应在年5月10日11:00时(到帐为准)前将保证金缴至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恒丰银行烟台上夼西路支行,账号:853540122,大额支付行号:),并于年5月10日15:00时前凭保证金交款凭证及有效证件到山东方正拍卖有限公司办理竞买手续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四、特别说明:1、拍卖成交后,委托法院不负责交付;2、标的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确权为准,若有出入,拍卖成交价款以及拍卖佣金不予调整;3、标的办证、过户及移交时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土地出让金及标的所涉及的欠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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