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莱州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改革发展实际需要,经山东莱州经济开发区全员聘任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面向莱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具体内容如下:
一选聘计划及岗位本次选聘共设7个岗位,其中中级雇员岗位3个,初级雇员岗位4个。选聘岗位详见《山东莱州经济开发区公开选聘岗位表》(附件1)。
二选聘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社会劣迹,无治安处罚记录和违法犯罪记录,未参与“法轮功”等非法组织;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爱岗敬业,吃苦耐劳,近三年以来考核等次称职(合格)以上;
4.应聘人员须为莱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其中应聘中级雇员3岗人员年龄为45周岁以下(年6月1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雇员4岗人员年龄为40周岁以下(年6月1日以后出生),应聘初级雇员人员年龄为35周岁以下(年6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
6.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7.符合选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受过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党纪处分、撤职及以上政务处分的;
2.被开除公职,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人事档案存在疑点未调查清楚或已调查清楚但未处理到位的;
4.按照国家、省等有关规定,未满签订的最低服务年限的;
5.尚在新录用试用期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名的情形。
二选聘条件(一)报名
报名采取个人自愿并经组织审核同意,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年5月28日—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1.下载填报相关材料。报名人员登陆莱州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