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莱州市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我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张勇与被执行人张曦之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财产,有效的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维护法律权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执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即日起,凡向我院提供被执行人张曦之人身下落并协助法院实际控制。线索提供人能获得悬赏金壹千元人民币。同一线索只奖励首位线索提供人。
本院郑重承诺:对线索提供人及其提供的线索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期限:12个月(自年5月24日至年5月25日)。
举报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本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