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截图
自创建国家级医养结合示范省工作启动以来,各县(市、区)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示范省创建工作要求,不断探索创新服务模式,逐步形成了一批亮点突出、特色鲜明、模式创新的示范乡镇(街道)街。为进一步推动医养结合示范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省统一要求,经各县(市、区)推荐、市级审核、专家评审确定等程序,拟向山东省卫生健康委推荐烟台市芝罘区凤凰台街道等15个乡镇(街道)(具体名单附后)为省级医养结合示范乡镇(街道),现予公示,公示期自年11月21日至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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