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海洋强省建设突出贡献奖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根据省委海洋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评选表彰山东海洋强省建设突出贡献奖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鲁人社字〔〕号)要求,通过逐级推荐和评选,经山东海洋强省建设突出贡献奖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拟表彰山东海洋强省建设突出贡献奖先进集体50个、先进个人98名(名单附后),现予以公示。
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年1月24日至1月28日期间,以电话、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等形式向山东海洋强省建设突出贡献奖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一)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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