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便民服务事项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事项办理
1.申请条件:
烟台市行政区域内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城乡居民,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以及国家和省市规定的其他人员。
2.申报材料及办理程序:
在校学生由学校集中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手续,其他居民以家庭户为单位,持户口薄、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在户籍所在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指定的经办单位办理。非本市户籍人员持公安部门签发的《居住证》到居住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指定的经办单位办理。
3.收费标准:一档为元每人每年;二档为元每人每年。
4.办结时限:
参保居民应于参保缴费期内缴纳下一年度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享受相应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新生儿出生当年的医疗保险费应当自出生之日起90日内办理参保手续并按出生当年的年缴费标准缴纳,新生儿可享受出生当年的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5.办事地点:学校及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
6.办公。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事项办理
1.申请条件:莱州户籍,凡属于劳动年龄段的个体灵活就业人员。
2.申报材料及办理程序: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一寸免冠彩照2张。
3.收费标准:不收费。
4.办结时限:即时办理。
5.办事地点:莱州市光州东街号,劳动保险处二楼扩面办。
6.办公、。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事项办理
1.申请条件:
具有本市行政区域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居民。
2.申报材料及办理程序:
居民持户口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应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村(居)委会办理参保登记,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代扣协议》,选择缴费档次。根据代扣协议,村(居)协办员检查登记人员的相关资料是否齐全,审核无误后将相关手续上报到镇街人社所。居民本人也可携带相关材料直接到镇街人社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镇街人社所对登记人员相关资料进行初审,无误后将参保登记信息录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并按规定将相关材料一并上报到市农保处。市农保处对登记人员的相关信息复核无误后,通过信息系统对登记信息进行确认,并及时将有关材料归档备案。
3.收费标准:不收费。
4.办结时限:即时办理。
5.办事地点:各镇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
6.办公。
失业保险待遇申领事项办理
1.申请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纳业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2.申报材料及办理程序:
申报材料:
(1)用人单位应提供材料:
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由企业经办人员到人社局劳动关系科备案盖章);
②关于与XXX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处理决定;
③劳动者用工档案;
④《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⑤《失业登记申请表》2份(烟台就业网下载表格);
⑥《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减少表》。
(2)失业人员应提供材料:
①失业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正反面);
②近期免冠一寸相片2张,二寸相片1张。
办理程序:
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由企业经办人员到人社局劳动关系科备案盖章;②用人单位在烟台就业网下载并打印《失业登记申请表》后加盖公章、失业人员签字;③由单位经办人员带申报材料到劳动就业办公室失业窗口办理相关手续;④办理档案的交接手续。
3.收费标准:不收费。
4.办结时限:即时办结。
5.办事地点:莱州市文化东街号。
6.办公。
劳动仲裁立案事项办理
1.申请条件: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2.申报材料及办理程序:
(1)申请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2)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
(3)即时单位工商注册登记原件一份;
(4)劳动关系相关证明;
(5)争议事项相关证据。
3.收费标准:不收费。
4.办结时限:自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5.办事地点:莱州市光州东街号。
6.办公。
职工异地转诊手续的办理
1.申请条件:参保人员因患危重疑难疾病,受医疗技术和设备条件限制,需转诊到烟台市行政区域以外治疗的,医院提出转诊意见。
2.申报材料及办理程序:医院医院医保处印章的《烟台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异地转诊审批表》一式两份,到医疗保险处业务大厅备案,再到办公室盖章。
3.收费标准:不收费。
4.办结时限:即时办理。
5.办事地点:莱州市府前街79号,莱州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处。
6.办公。
职工异地居住就医事项办理
1.申请条件:参保人员因返回原籍、投靠亲属等,需到烟台市行政区域外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
2.申报材料及办理程序:
参保职工填写《烟台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管理登记表》一式三份,在居住地选择1—3医院,医院和居住地医保经办机构确认盖章后,连同异地居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户口簿或是暂住证),到医疗保险处业务大厅办理微机录入,最后到办公室盖章。
3.收费标准:不收费。
4.办结时限:即时办理。
5.办事地点:莱州市府前街79号,莱州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处。
6.办公。
居民烟台市外转诊(异地转诊)事项办理
1.申请条件:参保居民因治疗需要转医院,医院提出异地转诊意见。
2.申报材料及办理程序:
申报材料:医院开具《烟台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异地转诊审批表》,一式两份,科主任、分管医院业务章。
办理流程:医院办理异地转诊审批表→农合办结算大厅办理登记备案→二楼农合办综合科盖章。
3.收费标准:不收费。
4.办结时限:即时办理。
5.办事地点:莱州市卫计局一楼东农合办结算大厅。
6.办公。
居民市内非参保地转诊
1.申请条件:参保居民因治疗需要转医院,医院提出市内非参保地转诊意见。
2.申报材料及办理程序:
申报材料:医院开具《烟台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市内非参保地转诊审批表》,一式两份,科主任、分管医院业务章。
办理流程:医院办理市内非参保地转诊审批表→农合办结算大厅办理登记备案→二楼农合办综合科盖章。
3.收费标准:不收费。
4.办结时限:即时办理。
5.办事地点:莱州市卫计局一楼东农合办结算大厅。
6.办公。
参医院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待遇支付事项办理
1.申请条件:已办理异地转诊或者异地就医的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2.申报材料及办理程序:
(1)异地转诊参保医院就医,出院时携带发票原件、费用清单、病历复印件(医院印章)及《烟台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异地转诊审批表》医院办理报销手续。
(2)异地就医参保医院就医,出院时携带发票原件,住院病历复印件、费用明细单(医院印章)及《烟台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管理登记表》复印医院办理报销手续。
3.收费标准:不收费。
4.办结时限:医院,医院审核完毕后通知办理报销手续。
5.办事地点:医院医院。
6.办公。
社会保障卡事项办理:
1.申请条件:
全市参保职工(不含中断缴纳保险的职工)。
2.申报材料及办理程序:
(1)申报材料:
①领取社会保障卡:参保单位的经办人员须带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责任书和单位介绍信各一份,领取社会保障卡。
②社会保障卡注销:经办人员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注销社会保障卡账户的相关证明(劳动保险处的减员表或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书)各一份。
③社会保障卡转户:经办人员带本人身份证和异地居住证明(医疗保险处出具的)或异地的暂住证明(居住地派出所开具的)各一份。
(2)基本流程:
①提交相关材料:参保单位的经办人提交相关材料。
②审核信息:审核提交的材料是否属实、合法。
③提供服务:支付社会保障卡或出具相关证明。
3.收费标准:不收费。
4.办结时限:社会保障卡的发放、解锁、异地居住转移账户证明、调离烟台地区销户证明、修改姓名换卡证明都即时办理。
5.办事地点:莱州市光州东街号,莱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卡办公室。
6.办公。
(仅供参考,以最新发布的政策为准)
(来源:莱州市便民服务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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